本是满心期待的去医院生产,结果孩子生下第二天发现孩子的右臂抬不起来。近日,固镇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桩健康纠纷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14日,王某在某某卫生院妇产科分娩产下一子。但产后第二天家人发现,孩子的右臂抬不起来,经检查,初步诊断为右臂骨折、肩关节脱位、肘关节脱位。王某父母和家人先后带孩子辗转各地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侧产臂丛神经损伤现已致残。王某父母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高昂的康复治疗费用,该卫生院虽借给王某家人三万元,但杯水车薪不能维持治疗。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减少损失。遂将该卫生院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某某卫生院对王某及其子的医疗行为存在助娩方法不当等过失,与其子右侧臂丛神经损伤及其相关后果之间存在大部分因果关系,参与度约为60%。同时,鉴定人已出庭接受当事人及法庭询问,具体说明了鉴定经过、依据及鉴定意见,法院认为并无不妥。因某某卫生院的侵权行为造成如此后果,孩子的健康权受到了侵害,故该卫生院在本起纠纷中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