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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发布时间:2019-06-16 点击:6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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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责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简单来说,就是保险的一个额度问题,强制保险有责额度跟无责额度不一样,无责只是有责的十分一。而我们大多数人只看到有责的规定,对无责的规定并不会在意。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强制保险分四种限额,医疗、死亡伤残、财产,以及无责。总体来说,强制保险赔付分两种情况,一为有责,无论责任大小,都是以12.2万为限额赔偿(当中又分医疗1万,死亡伤残11万,财产2000,最高院刚刚出复函,这各自的限额是不能打通的),而无责赔偿呢是指:保险车辆在事故中无责的话,强制保险赔偿就不是以12.2万为限了,赔偿额就变成了10%,即医疗由1万变1千,死亡伤残由11万变1万1千,财产损失变1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具体标准如下: 1、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交强险无责任不予赔付的情形 除了了解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外,我们还需要了解它的“除外责任”。以下情况不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否够用 交通事故中医疗抢救费用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保监会在确定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过程中,对保险业交通事故医疗赔款数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广泛征求了包括医学专家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意见。 目前8000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能满足一般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需要,能为大多数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保障。对于重大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当抢救费用超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时,根据《条例》规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垫付,故不会出现因医疗抢救费用不足而耽误救治问题。受害人得到抢救后,同时可以获得死亡伤残赔偿。交强险制度和救助基金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可以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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