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履行义务。防范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必须树立“医方责任重于泰山”的观点,如实履行如下义务: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及诊疗护理规范,坚持进行法治教育及诊疗护理常规培训,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必须按规定书写和保管病历资料、履行告知义务,以及制订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任何人员都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等。
妥善解决知情同意与保护性医疗的冲突问题。《病例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中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患者进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验性临床医疗时需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第二款规定医务人员对患者要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有关情况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这里存在冲突问题,如医务人员执行第一款规定,会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执行第二款规定又会侵犯患者行使知情同意的权利,若两款均不执行,则侵犯了患方的知情同意权。
研究显示,解决好这种冲突可明显减少纠纷。具体方法为,患者要亲自行使知情同意权,就要向医院提供一份有自己签字的说明,表明自己能够正确认识疾病和诊疗行为,要求亲自签署所有的知情同意书。这样做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依法独立进行的民事活动,其行为受法律保护。如医务人员认为需要或患者家属要求实施保护性医疗时,可让患者提供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人的情况及代理权限,这样做可有效地约束医疗行为,将尊重患方知情同意权落到实处。
主动防范输血引发纠纷。近年来,输血方面的医疗纠纷在全国不断增加,尤以输血后感染丙肝为著,大多数案件均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本课题提出的防范策略,是严格把握供血单位资格,只能使用合法血站的供血,输血前医生须向患者介绍输血风险,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认真履行复核义务。输血协议书须以医患双方签字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