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身体一直不适,直到七年后,才发现体内有纱布残留,为此,张女士将造成这一后果的固镇某医院告至固镇法院。近日,经过固镇法院调解,张女士拿到了16万元赔偿款。
据悉,张女士在2011年11月进入该医院进行分娩,住院过程中采用了破宫产手术进行生产,并通过剖宫产娩出一男婴。出院后,张女士一直感觉腹部左侧不适,也没有引起重视,2018年1月,张女士在芜湖市务工期间,因长期腹痛,入住芜湖市某医院,B超发现盆腔内有包块,随后在腹腔镜探查中发现盆腔粘连,网膜与腹腔粘连,子宫前壁与腹膜粘连致密。不得已进行切除手术,手术中诊断左侧输卵管积脓、纱布残留。
该案件审理中,经固镇法院委托鉴定,医院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的损害有直接因果关系,该医院承担完全责任。 随后,张女士一家人将该医院告至固镇法院,要求医院对她多年来遭受的身心痛苦进行赔偿,同时赔偿她所花的医疗费。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在走访调查时发现,双方对赔偿数额存有较大分歧,但也不是没有调解好的可能。张女士因为该事故已经身心受到伤害,如果一判了之,并不能解开其心结。为了该案能够成功调解,承办法官一次又一次地奔波走访。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医院同意并当即履行赔偿款16万元。
该起案件法官主动主持调解,折射出了固镇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通过讲法律,讲违反法律的后果,简单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使双方都能达到一个相对满意的效果,这样既节约了司法成本,也缓和了双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