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欢迎访问本网站,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站内搜索
首 页
律师简介
在线咨询
医疗实务
医疗鉴定
医疗赔偿
医疗诉讼
医疗案例
医疗理论
纠纷防范
法律法规
业界动态
律师聘请
医疗案例
医疗技术鉴定的重要性及发生医疗纠纷后如何聘请律师
医疗技术鉴定的重要性及聘请律师时如何鉴别真假医学律师
张双诉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刘伟等诉弥勒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闻英等诉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刘颖诉晋宁县妇幼保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陈某诉广州某大学附属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婴儿脑瘫医疗纠纷
病历书写不真实,医院赔偿百万
江西一医生无执照非法行医被判拘役五个月
治疗牙齿起争议 北京一患者起诉医院未获支持
孕妇难产致婴儿脑瘫 一医院因过错被判担责
超声刀美容致脸失衡 一女子起诉理发店索赔
病历材料不齐无法鉴定 医院丢失病历需担责
联系我们
联系人:张永平律师
联系电话:13759174148
QQ:1102669857
医疗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9-16 点击:
627
次
我们知道了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的规定,在申请鉴定了医学会受理后,六十天内就应该可以拿到鉴定书。
1、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3、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4、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5、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打印
】 【
小
中
大
】 【
关闭
】
上一篇:
再次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下一篇: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钱
友情链接
天度网信
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律师协会
中国卫生人才网
北大法律信息网
云南医疗律师网
云南省医院协会
昆明医学会
云南医学会
中国卫生人才网
云南网警
云南省公安厅信息网络安全报警服务站
中顾法律网
中国律师网群张永平律师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中国医疗纠纷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院诉讼费计算器
卫生部医师执业查询
法律快车
找法网
华律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
医学百科
微信公众平台
微网站
盈科律师事务所
国家统计局-数据查询-统计标准-城乡区划
法帮网
Copyright © 2008 云南医疗纠纷律师网 联系电话:13759174148 联系人:张律师
技术支持:
昆明天度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号:
滇ICP备10001205号-1
网站声明:本网站为公益性法律网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与任何商业利益无关,若本站所载内容侵犯了您的
合法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经核实后将及时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