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证据收集
患者必须赢得诉讼,仍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以下证据是必不可少的:
1、患者身份及亲属证明
如果病人死亡或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表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复印件。也是必需的。证明病人或其他人的身份。
2、病历资料复印件
包括门诊病历、住院记录(入院记录)、体温表、医嘱、化验(化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数据、特殊检查同意书、外科和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摘要(死亡)等;如果医疗机构出于各种原因没有复制证据,病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移除证据。
3、患者或家属的工作损失证明
没有单位的,由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发给失业证明。
4、文件和相关费用清单
包括相关医药费、照护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对有残疾的,应当提供伤残证明和伤残费证明;死亡的,应当提供丧葬费。残疾人士及死者均须获发给无其他生计来源的病人的户籍及失业证明书。
5、其他
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词,鉴定结论,医学文献等。证据必须表明证据的来源;文件证据必须作为原件提交,如果原件很难,则可以提交复印件,照片,复印件或摘录。
6、病人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应当提交经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说明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