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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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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院如何防范医疗纠纷发生 |
来源:寻医问药网 发布时间:2010-01-13 点击:72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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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纠纷案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9月1日起正式颁行,2年多来,该条例已渐入人心。以往曾被视为医疗纠纷低发生率的农村基层医院的医疗纠纷发生率也明显增多。本文从基层医院的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管理等角度作一些探讨,以期达到与基层医院管理者共探风险防范,杜绝医疗纠纷发生的目的。
【关键词】 基层医院;防范;医疗纠纷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制和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医疗纠纷近年来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在原来被认为医疗纠纷低发生率的农村基层医院,医疗纠纷事件明显增多,由于基层医院医务人员及管理者有着信息渠道不畅,诊疗技术水平及操作水平较低、管理方式落后、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等客观不足存在,需要管理者花大力气作出体制上、管理上的变革,才能有效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1 改进和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
1.1 制订符合本院实际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防范预案》和《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预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在防范处理工作上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在认真学习消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掌握其实质的情况下,制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预案,预案的内容含有丰富的实质,至少应包括组织机构、各级各类人员职责、管理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内容,预案应具有本院特色,同时也应有地域特色。一部好的防范和处理预案,能够有效的化解医疗事故或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在发现医疗纠纷的苗头后,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措施,可有效减轻对患者的损害。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处理预案的程序,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避免盲目谈判、理赔,给医院造成损失。
1.2 不断完善各类管理工作制度,防止管理漏洞 医疗纠纷发生后,分析总结时常常会有很多的“想不到”,其实这种“想不到”,就是医院的管理死角,这种死角的存在常不会引人注意,发生纠纷后才恍然大悟、扼腕叹息。所以必须做好制度漏洞的填补工作。在制度缺陷的完善上,除了需要管理者的高瞻远瞩、敏锐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之外。还需要借助全院职工的力量,培养职工的团结、爱院的思想。上下联动,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共同发现和消灭制度缺陷,防范纠纷的发生,作为管理者应随时牢记“安全就是效益”这个观念,并向职工贯彻,积极主动的防范比被动的处理(即使结果非常令人满意)更加有效而且成本很低。
1.3 建立各种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确保程序到位 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各科室的工作规范,明确和临床工作人员的执业范围,岗位于工作内容及要求。将一些工作程序具体化,如我院制订了《术前准备规范》,将大多数手术术前检查、术前治疗、甚至术前谈话的规范要求,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并要求医师严格执行,效果良好。所以管理者应将各项工作尽量细化、程序化、制度化。将其化为一种责任,清晰和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到具体执行人身上,才会换来工作的有序开展,才会有效的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2 做好职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其综合素质,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主动防范医疗风险
2.1 做好病案文书的书写和管理工作 很多基层医院在病案文件的书写工作中存在着缺陷,不写、错写、不规范书写等现象客观存在,常常在纠纷发生后处于举证不力的境地,应当首先强化此项工作。(1)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严格管理病历,建立病历书写制度和管理制度;(2)设立专(兼)职人员做好病历收集、质检、保存等工作;(3)教育医师树立良好的按规定书写病历的意识,明确写好病历是最好的风险自我防范,如果无成效,可以采取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手段做好病历的书写和收集工作;(4)加强病历的质量管理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做好病历质检,科主任、护士长普查,医务科抽查,及时发现缺陷并纠正;(5)做好保管工作,防止架上病历被人不正当抄录、复印。防止存档病历的失窃、虫蛀、鼠咬等。
2.2 培养职工的主动防范意识,及早发现医疗纠纷苗头,进行有效干预,杜绝其发生 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和培训职工,增强其防范意识,学习和分析掌握医疗纠纷的形成特点,提升职工对医疗纠纷前兆的观察能力。通过观察病人及家属的语言(由尊敬变为冷淡、疑问、不满、粗暴、顶撞)、行为(关注医护人员操作、干涉一些治疗行为、有抄录、复印、窃取病人病历的动机、向其他病人进行反面宣传)等。尽可能早发现医疗纠纷的苗头,应及时按程序报告,之后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分析成因,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的干预,杜绝其发生。绝不能够听之任之、不理不问、不介入处理,最终将会演化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而悔之晚矣。
2.3 培养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医师和病人的共同目标是疾病,相互之间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医疗行业的定性是服务行业。应教育医师准确定位,明白自身的工作性质,树立其良好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病人安危放在首位,努力工作,诚心待患,把一切工作的重心放在病人的诊断和治疗上来,同时给予适当的心理支持,方能得到患者的理解和支持,避免纠纷的发生。教育职工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自觉抵制不良习气,不接受病人的红包、礼品、宴请等,防止病人对立情绪的产生,同时也避免在今后纠纷发生时使事情复杂化,将医师置于非常不利的境地。
2.4 提高医师的诊断水平和技术操作水平 医院要发展,要防止纠纷,人才是关键因素。医院要通过选送人员进修学习,请上级医院医师会诊、讲课、本院老带新等方式。不断提高医师的诊断水平和操作技术水平,防止因误诊、误治诱发医疗纠纷。
2.5 加强医院职工的人文素质教育,提高与病人沟通的能力 医师的人文素质不是先天形成也不是学校培训得来的,而是通过在后天的社会实践当中慢慢积淀下来的一种良好品质,它展示了个人的气质、形象和文化底蕴、对病人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等。基层医院医师的人文素质普遍不高,在农村基层医院就诊的病人,择医的意识远大于城市医院。人文素质好的医师,沟通能力较强,病人感到很具有亲和力,对其特别信任,发生了纠纷也能够多一分理解,解决起来也容易得多。这类医师也善于将一些医疗知识和风险等在与病人的交流中传递给患者而不会遭至抵触情绪的产生。可以看见有的医师诊室门庭若市,患者口碑极好,有的医师门前冷冷清清。这充分说明了人文素质在临床工作和纠纷防范工作上的重要性。
2.6 加强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或自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医院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与我们临床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职工良好的法律意识,自觉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和医院及病员的正当权益。学习方式上建议收集医疗事故案例,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进行讲解学习,这种方式实用性很强,最易为职工所接受,既学习了专业知识,又学习了法律法规,比单纯的教条式学习效果好得多。总之,应要求职工一切工作均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才有利于更好的做好医疗工作,防范纠纷。
3 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强化应对风险的能力
3.1 管理者带头学习好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管理者要比职工更加熟悉法律,才能够适应工作的需要,及时发现本院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并加以修正。向职工灌输一切医疗工作必须依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开展,要守法在前,方能使自己在医疗纠纷中立于不败之地。
3.2 严格管理,维护法律和制度的严肃性 目前,在少数基层医院仍然存在着无证上岗,超范围执业的情况,有的人员业务量还比较好。作为管理者,就应该严格依法管理,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该取消处方权的取消处方权、该停止执业资格的停止执业资格、该规范执业范围的规范执业范围。否则发生纠纷或事故后付出代价的就比现在得到的要多得多。同时在制度制定和完善后,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执行的问题,如果有令不行,管理必将混乱。作为管理者决不能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必须严格执行制度,维护其严肃性,方能使制度保持长久的活力和效能。
3.3 高危医疗临床工作者的行为干预 针对多次发生纠纷的人员,管理者要研究其科室工作特点,对个人工作上的缺陷,指出其违规之处,督促其改正,或者安排其他素质较高人员与其一起工作,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通过这些有效地行为干预,防止纠纷的发生。
3.4 管理者应勇于承担责任,担当职工坚强后盾 在整个医疗活动过程中,管理者应当勇于承担责任,主动担负起医疗纠纷的干预和消除工作。要做职工的坚强后盾,不要逃避医疗纠纷,甚至鄙视、埋怨、指责当事职工,这样不仅对当事职工产生极大压力,而且会严重挫伤其他职工的积极性,使其产生越少做事越安全的想法,不利于医院的发展。管理者应在纠纷消除后,与当事职工一道分析错误之处并要求其加以改正。只有在严格要求的情况下,做好职工的坚强后盾,职工才能安心于本职工作,努力防范纠纷的发生。
3.5 做好事前防范工作 主要是针对一些个别情况,如肢残病人需要截肢、无家属陪护的重危病人、无名病人等,除做好详尽的病历记载外,还应该拍照、摄像、留好同病室病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将来一旦纠纷发生时便于医院举证。
3.6 聘请法律顾问 可以在卫生局指导下,由几家基层医院联合,聘请有医学背景或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医院的法律顾问。参与医院的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纠纷事件的调解处理等工作。提升医院和职工对风险的防范能力。
3.7 参加医疗纠纷风险保险 现在很多家保险公司都开设了医疗事故风险保险险种。针对基层医院也有相应险种。根据床位、工作人员数、门诊住院人次来确定保费,基层医院年保费一般在6000~10000元左右。年赔偿额度在15~50万元左右,规避转移了医疗风险,有效地减轻医疗纠纷或事故的发生后医院所承担的经济赔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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