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维权意识和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与增强,患者一方在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后,在维权方式上也越来越趋向于理性,由过去常见的忍气吞声和激进的闹、搅、乱转变为更愿意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但是,由此带来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医院和医护人员是专业的医疗机构与人员,他们对医疗问题的认识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具有绝对的专业优势和地位优势。如果患方就诊的医院在地方或全国本身就是一家颇具影响的权威医疗机构,主治医师本身就是某领域方面的专家,这种优势地位就更为明显。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当患方与医院对薄公堂论辩医疗问题时的不平衡,其维权难度可想而知。做为患方,怎么样才能在维权时减少这种差异,赢得最好的结果呢?及时聘请懂医疗的专业律师(而非一般律师)介入案件是非常必要的。
为了说清这种必要,我们有必要先弄清楚医疗纠纷的一些特点。
首先,医疗纠纷的诉讼结果不单单是法律条文的适用,不只是法律方面的判断,案件的处理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疗问题的判断。因此,聘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案件,医、法兼顾,将会更有利于案件的处理。
其次,在医疗诉讼时,医院一方拥有医疗事故的抗辩权,在诉讼中多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从司法实践看,由于医疗事故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的各医院的专家来鉴定的,所以鉴定结果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随处可见。做还是不做医疗事故鉴定?患方有申请司法鉴定的权利,在医院申请事故鉴定时法院会如何处理?医患双方两种不同性质的鉴定权利并存局面在个案中会演绎为医患双方的第一回合的巅峰对垒。那么,在法院或承办人很少办理医疗案件缺乏审理医疗纠纷经验时,如何取得法院的支持和把握整个诉讼的方向?医疗专业律师更能驾轻就熟,帮助患者不致于顾此失彼偏离诉讼主轨道。
再有,如前所述,医院最终能否承担责任更多取决于医学方面的判断。那么如何帮助法院和鉴定机构做出有利于患方的判断?需要从医学的角度来分析医院的病历,这种分析是理性的,与诸如医护人员的态度等表面问题无关,它需要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病情发展来判断,它与医院实施的具体诊疗行为有关。从这个层面看,聘请专业的医疗律师是从根本上取得胜诉的不二条件。广告词“因为专业,所以专业”说的也就是这个意思。
此外,一件医疗纠纷案件在办理中,经历的时间相对较长,涉及到的问题也较多,仅仅鉴定一项就可能有二到三次。在赔偿项目及标准上,医疗纠纷也因构成医疗事故和不构成医疗事故而有所区别。因此,如何适用法律及全方位争取患方的胜诉成果,也与聘请的律师能力有关。
医疗纠纷侵犯的是患者的健康权和生命权。这种侵犯带给患者或家属的除了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外,更严重和可怕的它会给患者及家属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打击!所以,聘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案件,可以帮助患方少走很多弯路,还能为患方节省更多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在这点上,一般代理人是很难到这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