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孔令敏)鉴于司法鉴定收费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日前联合印发《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其中,死亡24小时以内的尸体解剖费用为一具2500元,24小时以外的为一具4000元。需要法医临床鉴定的医疗纠纷鉴定费用一例为4300元,该费用包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收费,但不含医学辅助检查等收费。《办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司法鉴定收费是指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接受委托,在诉讼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由司法鉴定机构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的行为。
《办法》规定,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在基准价的法医类收费标准中,共分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等六大类、72种收费项目。同时,在司法鉴定中,如需要进行医学辅助检查的,检查收费标准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