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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鉴定

残疾的划分依据
发布时间:2010-05-02    点击:2766
A.1 一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球杆确实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
(2)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 意识丧失
(4)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一级护理依赖。
(5) 社会交往能力完全丧失。
A .2 二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二级以上护理依赖。
(4) 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活动。
(5)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A.3 三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三级以上护理依赖。
(4) 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5) 社会交往困难。
A. 4 四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重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4) 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5)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A. 5 五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又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 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3)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帮助。
(4) 各种活动中度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5) 社会交往贫乏。
A.6 六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残疾,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 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3)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4) 各种活动中度受限,活动能力降低。
(5) 社会交往狭窄。
A. 7 七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 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3)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4) 各种活动中度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5)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A .8 八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
(2)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3) 各种活动轻度受限,远距离活动受限。
(4) 社会交往受约束。
A. 9 九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活动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
(2)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3) 工作与学习能力下降。
(4)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A.1 0 十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
(2)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3) 工作与学习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 4) 社会交往能力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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