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男子参加用工招考,因医院误诊其患有乙肝被企业辞退。10月30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经法庭调解,医院赔偿原告张某500元,用工企业与张某签订了用工合同。
张某在新干县某企业招工考试中顺利通过面试、笔试,但在随后的体检中却被诊断出患有乙型肝炎,企业因此对张某进行了劝退。心存不甘的张某在其他医院进行复查,结果却是一切正常。张某一纸诉状将体检医院告上法庭。张某认为,由于医院的误诊,造成自己在招工后又被劝退,体检医院应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和不能被企业录用的损失。
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召集用工企业、医院及张某三方进行调解。26日上午,在张某血液化验诊断为一切正常后,体检医院向张某正式表示道歉,并一次性向张某支付了各项损失费用共计500元。张某自动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同时用工企业与张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徐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