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王某一直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却开设牙科诊所非法行医。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王某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自2002年开始,被告人王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在萍乡市湘东区老关镇开设牙科诊所为他人提供诊疗活动。2015年10月9日、2016年11月2日,萍乡市湘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先后两次因王某非法行医对其予以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及罚款的行政处罚。2018年6月5日,被告人王某在其诊所为刘某洗牙时再次被萍乡市湘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从事医疗活动,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王某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中国法院网 聂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