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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案例

术后有残留丈夫索赔 院方:之前8次流产增加手术难度
发布时间:2019-02-21    点击:789

唐先生反映,6月初,他老婆在宁波余姚树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结果没清干净,只能又遭了一次罪。

做了人流手术,术后有残留

唐先生的老婆今年39岁,两人已经有一个读初三的儿子。 5月左右, 老婆又查出怀孕了, 因为家里的问题,6月2号, 到余姚树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当时已经怀孕一个多月。6月20号,出现了异常情况。

唐先生:“突然之间如厕的时候,马桶上都是血,到了对面的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做了一个紧急B超,还有验血,血项里面表明,仍旧有妊娠功能还是什么,专业名词我不知道。”

唐先生说,他老婆在余姚人民医院留院观察了一晚。后来他们先后去了余姚树兰医院和余姚第四人民医院检查,确诊宫内还有残留物,6月27号,在余姚树兰医院进行了清宫术。

向医院提出6500元赔偿

唐先生:“现在人比之前好多了,但是人比之前疲劳,天天在家里面休息。”

唐先生提出,树兰医院应给他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手术费一共6500块钱赔偿,而院方只答应补偿1500块。记者陪着唐先生来到树兰医院,医务科的谢主任不愿意面对镜头。

余姚树兰医院医务科 谢主任:“这件事情,到底医院有没有错,让法院去判,我们可以通过宁波医学会的,医学鉴定,坐下来,认为医院有责任的,判下来判多少,我们可以赔多少,错不错不是,我说没错,不代表医院没错,我说错了,不代表医院错了,我们没这个权利说(要不这样,谢主任,我留个电话给您,如果后续院方要回复,打个电话给我?)不需要。”

院方提到并发症

关于手术的详细情况,谢主任表示不想过多回复。记者还是将电话留给了后勤部的工作人员。

后来,树兰方面有人联系了记者,并发来一份书面回复。大致意思是:人工流产术后残留属于常见并发症,其原因不仅仅和医生操作有关,还有瘢痕子宫,子宫位置等多种原因。唐先生的妻子之前经历过8次流产以及一次剖腹产,子宫疤痕肯定存在,这增加了手术难度和不确定性。

唐先生:“有的,老婆没做节育。”

唐先生提到,6月2号流掉的那个胎儿,他们本打算要的,已经做过产检。可是1号那天,丈母娘突发中风,进了医院。

唐先生:“老婆是小女儿,发生这个事情要去照顾,老婆是个孝顺的人,老婆自己提出来,要不要流掉,问我。”

在手术方面,树兰医院表示,他们在术前,已经明确告知患者手术的风险性。人流手术在一周内应复查一次。

至于沟通方面,从患者第一次来院方医务科投诉到现在,他们一共沟通四次,6月27号,先对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安排经验丰富的医生对患者进行了清宫术。

唐先生表示只想老婆好好的,不想再追究了

后来提出可以从理解角度出发,补偿患者1500块钱,再免去1200多块钱手术费,但是患者没有同意。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未达成一致。

他们现在的建议是,让患者走法律途径,对于这次诊疗过程中发生的意外,院方也表示同情。唐先生表示,他现在只想老婆好好的,不想再过多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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